台女饮醉遭男友当众狂殴 再被友人带至旅馆强奸 尸体隔天被发现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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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刘姓男子5年前带女友、男性友人一同饮酒聚餐,他见女友烂醉不醒,觉得十分丢脸,当众朝女友泼酒,再赏巴掌、用脚踹女友脸部,最后将女友拉下沙发撞击地板,随即扬长而去;男性友人见状,将女友带去汽车旅馆性侵得逞,而女友隔天气绝身亡。最高法院依伤害致死罪判刘7年6月徒刑、友人依乘机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绰号“牛奶”的刘男平时和女友同居,他2014年12月10日晚间,带女友和友人一同到海鲜碳烤店吃饭,之后又到卡拉OK喝酒续摊,未料女友烂醉,不省人事,他认为女友丢他的脸,先朝女友脸上泼酒,再用手打巴掌,出脚踹踩女友脸部,但女友迟迟未苏醒,仍躺卧包厢沙发上,他一时气愤,将女友拉下沙发,导致女友后脑勺撞击水泥地板。

一行人见气氛不对,决定提早结束聚会,刘自行离开卡拉OK,独留女友在现场,被友人“捡尸”,叫计程车载往汽车旅馆,友人趁女友意识不清,脱光衣物后性侵得逞,最后独自离开,只留女友一人在旅馆房间。

隔天中午,旅馆员工到房间提醒退房,才发现女友已经死亡。检警调查,女友因刘的暴行导致脑出血,脑压升高引起恶心呕吐,最后食物噎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刘到案后否认犯行,他供称只有用手打女友脸颊、泼酒,但他没有用脚踹女友的脸,也没有将他拉下沙发,而友人则坦承性侵,表示因喝酒后失去理智起了色心,才会动念性侵。

台南高分院勘验监视器画面,还有法医等人的证词,认为刘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且至今未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依伤害致死罪判7年6月徒刑,而友人已和家属达成和解,依乘机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今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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