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持观光签证在日非法停留24年遭逮 称只为与男友同居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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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同性男友在日本生活,一名台湾籍男子1994年持观光签证入境日本后,竟非法停留24年之久。他近日遭到日警逮捕,并遭到强制出境处分,但他请求法官撤销处分,并希望获发“在留特别许可”签证,因他想要“和相爱的人、相互支持的对象在一起”。
据台湾《联合报》今天(25日)报道,这名台湾男子G近日遭到日本警方临检盘查,警方发现他自1994年至今,一直在日本非法停留。他随即遭到逮捕,并被日本政府作出强制出境处分。
不过,日前在东京地院开庭证人诘问时,G男主张他若无法待在日本,回台湾亦无可依靠的亲人,无法维持生活,且亲人不谅解他的同志身份,因此拜托日本政府取消强制出境的处分,并给予他“在留特别许可”签证。他的男友X也说,“在一起的时间,就算是多一天也好。”案件将于明年3月31日再度开庭。
双方相互扶持25年
报道指出,在日本,若非法居留者已与日本人结婚,或是没有登记但有婚姻事实的“事实婚”,日本政府是可给予“在留特别许可”,然而日本并没有同性婚姻制度。G男认为,对同志亦应适用上述规定。
报道指出,G男和男友两人相互支持着对方共度25年的同居时光。期间G男感染了爱滋病,但非法居留并不能加入日本的健保,X男便一直在经济与身心面支持着他。而当X男陷入抑郁的时候,G男亦挺身出来照顾他。两人原已与律师商量,要向日本入境管理局自首并申请“在留特别许可”,但在准备的过程中被逮。
诘问的时候,律师问他们“对结婚的定义是甚么。”G男说,“可以和相爱的人、相互支持的对象在一起。”他说,日本现行法令同性无法结婚,但“相信我们紧密地连结在一起。”旁听席坐满来声援他们的人,现场传出啜泣声。
(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