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莺之子孙安佐承认全部控罪 或12月前可遣返回台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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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孙鹏及狄莺的18岁儿子孙安佐,早前在美国涉嫌恐吓枪击校园,他继今年6月在庭上承认恐怖威胁罪后,联邦检方后来再对他加控非美国公民身分持有非法弹药罪,案件在当地时间8月28日于宾夕法尼亚州联邦法院提堂。
孙安佐在庭上认罪,法官排定案件于12月11日宣判,但辩方则希望可加快处理,让孙安佐可在两个月内遣返回台。

孙安佐被控非美国公民身分持有非法弹药罪的案件于宾夕法尼亚州联邦法院提堂。(中央社)

一周前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

据《中央社》报道,孙安佐出庭时戴着黑框眼镜,身穿深绿色外衣、咖啡色内搭衣及白色帆布鞋,原本双手被上手铐的他在庭上就座后,手铐即被庭警解开。已有近3个月未公开露面的孙安佐侧边与后侧头发有所剪短,较6月出庭时清爽俐落,其父母孙鹏及狄莺则未有到场。

法官在庭上出认罪协议内容,确认孙安佐自愿、而非被迫认罪,并透过一系列问题确定孙安佐了解自己放弃哪些权利。据庭上陈述,孙安佐一周前和联邦检方达成认罪协议,放弃由大陪审团起诉、在审判庭替自己辩护、上诉、让移民法官裁定是否递解出境等权利,并了解美国政府将没收他持有的弹药、自行组装的半自动手枪等相关物件。孙安佐并了解一旦被定罪且递解出境,除非获准,否则终身不得再入境美国。

辩护律师希望两个月内让孙安佐遣返回台。(中央社)

联邦检察官:双亲是孩子取得军火的第一道防线

法官又表示,孙安佐虽和联邦检方达成协议,但法官仍有最终裁量权。她最后同意发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judicial order of removal),并宣布12月11日召开宣判庭,宣判前两周须完成观护人员审查报告。孙安佐的代表律师凯勒(Robert Keller)表示,感化部门同意加速处理,要求法庭提早宣判。法官回应称会视情况配合,休庭前又向孙安佐表示:“我们12月或在那之前再见。”

针对早前的恐怖威胁罪,孙安佐已被判处4至23个月刑期。至于非美国公民身分持有非法弹药罪,一经定罪,孙安佐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25万美元罚款及终身不得入境美国。

联邦检察官William M. McSwain又就案件在司法部发出的声明指,双亲与监护人是孩子取得军火这类情况的第一道防线,“若无双亲与监护人同意,孩子都不应储放或取得军火及其他危险武器,这应该是很清楚的道理”。他强调,每个父母都需参与并主动意识到孩子生活里发生的事,这是他们的职责与义务,不光是对孩子,也是对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