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挂范围等内容逾期未补正 台湾“禁挂五星旗”公投提案遭驳回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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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选会昨日(7日)审议3项公民投票提案。其中“禁挂五星旗”的提案,因逾期未补正提案中的模糊内容,遭中选会驳回。

台湾“禁挂五星旗”公投提案遭驳回。图为今年元旦,金门模范街公开挂上大陆五星旗。(中央社)

“禁挂五星旗”公投提案由逢甲大学都市计划与空间资讯学系副教授、台湾中社前社长刘曜华提出,题目为“你(妳)是否同意立法规范,禁止公开展示及悬挂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五星旗帜?”

他在上月5日的公投案听证会上表示,“五星旗”是“敌国”旗帜,为“黑道暴力份子”所拥有,应还给台湾免于被视觉污染的公共空间,因而提出此公投案。 

提案“禁挂”范围和罚则不明

8月1日,中选会要求提案人就部分内容限期于8月3日补正。昨日,中选会则以提案人逾期未补正理由,驳回该项公投。

对于要求补正内容,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日前曾表示,“禁挂五星旗”的“禁挂”范围不明,是要限定国际赛事、艺术活动,还是指政府机关、公共场所都不能挂,需要进一步厘清;另对于禁挂的处罚,是要采用《刑法》还是行政制裁,或其他方式,也要提案人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