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杀手赴深圳击毙大陆商人 台汉潜逃五年被捕判囚终身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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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陈姓男子因为和大陆的谷姓商人有商业纠纷,2012年12月指使郭姓友人赴深圳,将谷某枪杀,郭某返回台湾后即被捕,陈某却飞到美国躲了5年,返回台湾后被捕,却辩称对于杀人一事“通通忘了”;日前,此案在台湾桃园宣判,法官痛斥陈某心肠毒辣,依共同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

负责杀人的郭某2012年返回台湾后即被捕。(资料图片)

检方调查,行凶的郭某(39岁)称主谋陈某(59岁)有恩于他,愿意无偿到大陆深圳枪杀生技公司的谷姓总裁;2人前后搭机到东莞、深圳,由陈交付1把德制手枪、2颗子弹,并藏在茶叶礼盒内掩护。

当天下午,郭自称是谷的台湾友人要送他茶叶,趁著办公室2人独处时,突然从茶叶袋拿出手枪,朝谷的背后、胸前各开1枪,子弹贯穿心脏、左右肺,导致对方当场毙命,晚上助理回办公室发现老板倒卧血泊,尖叫报案。

深圳警方随即通知台湾警方请求协助。郭某回台随即被捕,台湾警方也找到郭某丢弃的茶叶袋、枪弹,采集到DNA比对符合均符合。郭某供称和陈某认识多年,因为对方有恩于他,才愿意无偿替他行凶,被依共同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而陈某案发后逃往美国,躲了5年后因心脏问题回台就诊被捕,他被捕后竟然辩称“全部忘记了”,还说不认识陈某,也不清楚谷姓商人是谁,但检方掌握确切证据依法起诉。

法官认为陈雇用和谷毫不相关的杀手,以枪击残暴手段行凶,一则逞其兽欲、二来想断绝警方追查路径,事后逍遥法外5年多,可见其心肠毒辣、城府至深,视人命如草芥,且毫无悔意,依共同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