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蒋介石铜像当尿桶 自辩“行为艺术”台67岁男被判8个月徒刑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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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的台湾67岁男子郭志刚,去年4月将台北阳明公园内的蒋介石铜像“斩首”,又称把铜像的头带回家当“尿桶”来用。案件今日(17日)在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审判。法院以“携带武器窃盗罪”,判郭志刚有期徒刑8个月,可上诉。

自称“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的台湾67岁男子郭志刚,去年4月将台北阳明公园内的蒋介石铜像“斩首”。(网上图片)

案情指,2017年4月,郭志刚与同伙在台北阳明公园花钟广场内,将蒋介石铜像斩首、泼洒红漆、写下“228元凶”及“杀人魔”等字眼,又捧起铜像头拍照。他事后被起诉妨害公务、毁损、携带武器窃盗等罪。

法院审判期间,郭志刚坦承“斩首”蒋介石铜像,但他主张是“行为艺术”,是要实现“去威权化”、“转型正义”,且台北市政府虽自称是铜像维护者,但却没有财产登记,也没有列册维护。

他又指,将蒋介石铜像的头放在自己车内,并没有要占为己有的意思,只是要带回家当“尿桶”,或者放进马桶当成尿尿对象泄愤,“等到台湾国建立、228罪行纪念馆成立,就会捐出来。”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郭志刚带著锯子偷窃铜头,罪证明确,今日上午依携带武器窃盗罪,将郭志刚判刑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