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共谍案】周泓旭羁押期届满获释 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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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学生周泓旭被控刺探外交机密并在台发展共谍组织,一审、二审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今日(8日),因周泓旭的刑期与羁押期相当,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停止羁押,释放周泓旭,但同时限制他出境、出海、住居。

周泓旭被控赴台发展共谍组织。 (周泓旭Facebook图片)

周泓旭在2017年3月9日遭台湾调查局约谈时,人身自由受到拘束,至今日刚好届满1年2月,与二审刑期相当。因此,台湾高院今天开庭处理是否要继续羁押,还是当庭释放周泓旭等问题。

法院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撤销羁押,当庭释放周泓旭,但法院同时裁定限制他出境、出海、住居,每天下午5时前要到辖区六张犁派出所报到。

周泓旭目前还有官司缠身。台湾检方去年12月查出周泓旭涉嫌吸收新党青年军王炳忠等人,认为该案与周泓旭吸收外交官未遂案有“裁判上一罪”之关系,因此将周移请高院并案审理,却遭高院裁定驳回。检方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现由台湾高院审理中。

被控受大陆党务官员委托 收买台湾外交人员 

早前报道,周泓旭早年赴台攻读国立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16年毕业,17年2月再以商务名义来台。检方指控,周接受大陆党务机构官员委托,来台以利诱游说有机会接触外交部机密的“A男”替陆方工作,更承诺给他每季1万美元报酬,但“A男”不同意并向台湾有关机构举报。

周泓旭被控违反台湾国安法,一审因“依发展组织未遂罪”获刑1年2月。他不服判决,上诉至台湾高院。高院于今年4月26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周泓旭上诉,并维持一审所判决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