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意两岸同性伴侣第三地结婚后登记 民团促修法降低经济门槛

撰文: 陈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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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于9月19日例行记者会上宣布,两岸同性伴侣可以比照两岸异性伴侣在第三地结婚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这些伴侣只需检附经台湾政府驻外机构验证的结婚证明文件,向台湾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合法登记结婚。

台湾陆委会表示,这项政策是根据行政法院判决所作出的调整。内政部于同日发布函释,指出两岸同性伴侣可依照现行两岸异性伴侣在第三地结婚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检附相关结婚证明文件并通过户政机关的面谈后,得以办理结婚登记。对于非在第三地办理结婚的台湾与中国大陆人士,则仍需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此次函释。

台湾2019年通过修法,成为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亦是目前华人社会中的唯一。(资料图片)

综合台媒报道,这项新政策的实施,主要来自于大陆籍赵姓男子与台湾籍郑姓男子的法律诉讼。两人在美国结婚,赵男曾因申请赴台团聚遭拒,遂向台湾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然而,台湾内政部以他们在第三地结婚,无从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由,再度驳回申请,导致赵男连续提起诉愿并最终胜诉。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示意台湾内政部应本于婚姻真实性调查、国家安全考量等进行裁量,进行面谈等实质审查程序后作出决定。台湾内政部表示,在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完成前,将配合陆委会政策,专案协助陆籍同性伴侣来台相聚,给予便利措施。

亚洲地区中,台湾在维护性小众权益上走得相对前沿,图为2016年台湾婚姻平权游行,约有25万人参加。(VCG)

台湾陆委会强调,自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并实施面谈制度以来,两岸婚姻均需先于境外结婚,通过台湾境内的线上面谈后,才能入境办理结婚登记。这项规定是为防止假结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即使台湾政府此次开放两岸同性伴侣于第三地结婚,所涉流程及面谈等相关权利和法定义务,仍需按照现行两岸异性于境外结婚的规定办理。政府也将强化中国大陆人士赴台的人流管理机制,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行。

台湾陆委会同时感谢民间团体的努力,指出这些团体在这段时间内协助政府推动同性伴侣相关政策,并为来台的同性伴侣提供协助,扮演了重要的沟通桥梁角色。

对于官方调整原有政策限制,允准追认两岸同性伴侣第三地结婚后登记效力,台湾民间团体对此政策的进展表示欢迎与肯定。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两岸同婚权益促进会、台湾性别友善观光协会等民间团体19日发表联合声明,针对两岸同婚部分解套,称许“终于有一条崎岖但可以回家的路”,但也不忘强调,此政策仍未完全达成婚姻平等,仍然存在经济和阶级门槛。

伴侣盟认为,依照现行规定,两岸异性伴侣在中国大陆结婚后可申请入台团聚,但由于中国大陆尚未开放同性别二人登记婚姻,因此该规定对同性伴侣来说可说是制度性排除。如今陆委会虽愿意承认两岸同性伴侣于第三地的婚姻,然而此解套方式等于是变相要求所有同性伴侣均须绕道第三地结婚,相较起异性伴侣,同性伴侣结婚之路仍存在更高的经济与阶级门槛,未来仍仰赖行政部门持续修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