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撤妨害性自主一罪即发声明 又反问耀乐提告系为名定利?

撰文: 胡凯欣
出版:更新:

台湾艺人炎亚纶今年6月,被网红耀乐爆料,指其与16岁时的耀乐发生性关系并偷拍及发布性爱影片,随后耀乐表示会提告炎亚纶。早前已经召开侦查庭,勒令炎亚纶以新台币50万元保释,并限制出境。事件爆出后,他几乎消失于幕前, 今日(8日)侦查庭完结,台北士林地方检察署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起诉炎亚纶,而检察官认为妨害性自主方面证据不足,所以对其撤销起诉。

台湾艺人炎亚纶6月时被网红耀乐爆料,指其与16岁时的耀乐发生性关系并偷拍及发布性爱影片。
耀乐6 月时召开记者会公开一切,炎亚纶无预警现身在耀乐跟前鞠躬道歉,耀乐当场崩溃趴在桌上爆哭。(TVBS新闻网)

炎亚纶在侦结过后在社交平台发声明,表示这五个月来他很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过去,亦感谢检察官帮他厘清事实。文中他亦提到与耀乐分手后近五年仍有联系,他不能理解对方的提告动机是什么,更反问耀乐是为了名还是利?

炎亚纶今日发声明谢谢检察官帮他厘清事实。(fb@炎亚纶 Aaron Yan)

声明全文如下:

这五个月来,很认真、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过去,而今天算是一个阶段的结束。

先跟身边周遭所有关心我跟帮助我的人说声谢谢,也对不起让各位难过:关心这件事的人,我会秉持一贯的态度,认真的面对,不闪躲。

要谢谢检察官在不起诉书中帮我厘清一些事实,兹就本人与耀乐之间纷扰,声明如下:

1. 经检察官裁决,证明本人与耀乐在交往期间与分手后,从未对其有过强制性交与黑道恐吓之行为,谢谢检察官证明本人清白。

2. 本人真心与诚心面对过往,且从未有任何散布之意图,作为公众人物,理应谨慎行事,爱惜羽毛,传递良善,近年除已发挥自身影响力,积极投入公益外,每年将自身部分所得揭给公益团体,让良善循环,并面对应有责任。

3. 本人因不识法律在双方合意下拍摄而误触法律,而造成社会不安和占用公众媒体资源深感抱歉;更对于本人无足轻重的私人情感占据版面深感无奈和遗憾。

4. 本人与耀乐近五年仍有联系,且双方互有主动,至今仍不能理解,对方提告的动机?是为名还是利?

5. 谢谢所有合作单位谅解,造成任何困扰深感抱歉,本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后续。

6. 在此期间对于给予我鼓励的朋友、家人、和仅是一面之缘的您们,想至上最诚挚的感谢,若非有您们的鼓助我寸步难行;给予我批评指教的朋友、家人和关心此事件的人们,我也致上诚挚的感谢,让我有深刻反省的空间。

7. 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再次谢谢检察官的明鉴,对于触法之处,必定遵守承诺,持续贡献社会,持续潜心检讨敦促自我成长。

最后,我是公众人物,有社会的道德责任,平时受到大众媒体的重视和关心这是我要珍惜和尊重的,也绝对不想也不会仗著自己公众人物的身分而去扰乱社会的秩序,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对起诉的部分,重要的是尽全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不让家人朋友担心,我一样很爱这个世界也很爱每个人,暂时不会再对外多说什么或博取什么关注,只希望这件事能尽快落幕,以上吴秉孺还望大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