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案扰攘2年多上诉失败 一文睇清时间线终成阶下囚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杨明(原名林明乐)于2020年8月在半山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他驾驶私家车时失控撞壆,其后涉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被捕。杨明事后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供化验、不小心驾驶及车辆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3项罪名。他最初在庭上承认不小心驾驶等两罪,另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则不成立,原须还押候判,其后杨明申请推翻认罪答辩,获裁判官批准,但遭控方反对。
杨明去年11月4日再到东区裁判法院上庭覆核聆讯,继续就有关案件进行审判。裁判官在庭上考虑完辩方律师的陈词以及求情后,宣判杨明罪成监禁18日,停牌2年及罚款2千元,杨明决定上诉并获官批准以三万港元保释候审。今年9月22日,杨明不小心驾驶上诉案于金钟高等法院开审,杨明即要求保释等候上诉,并获准以10万元保释等候判决。直至今天杨明再次上庭结果上诉失败,法官维持原判,判决他即时入狱18日,最终成为阶下囚,将在狱中度过冬至,圣诞节及新年三大节日。
案件编号:HCMA 544/2021
点击下图重温案件时间线:
+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