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女KOL涉网上推广非法赌博被捕 其中一人报称为艺人身份
撰文: 金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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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总区刑事部于本月21日至27日期间展开代号“戈壁”及“风盾”的反非法赌博行动,突击搜查旺角、荃湾、将军澳、湾仔及元朗区多个处所,并以“推广或便利收受赌注”罪拘捕七名年龄介乎20至30岁的女子,其中一人报称美容师、一人报称艺员、其他人报称无业。有报道指被捕的七名均为KOL,其中一人更被指涉嫌使用他人的照片开设虚假的社交媒体帐户,吸引其他人注意。
警方当日共检获7部手机、1部平板电脑及1部手提电脑,由于警方于其中一名21岁陈姓女子的处所中检获76支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因此再以“管有第一部毒药”拘捕她。据悉,现时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侯查,须于1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警方相信涉案的女子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她们在网上的号召力,用金钱利诱她们在其社交媒体上推销非法赌场网站以吸引他人投注。另外,警方在该名涉嫌藏有电子烟的被捕女子的社交帐户中发现推广电子烟的讯息。
警方会继续在世界杯举行期间加强执法,市民切勿参与非法赌博活动,一经定罪,推广或便利收受赌注罪及收受赌注罪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另外,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第138A章),尼古丁属第一部毒药,而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被归类为药剂制品。《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订明,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一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