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称儿子患重病急需筹钱医病 报警称姪儿郑姑娘串谋软禁梅妈
撰文: 吴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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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手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开拍电影《梅艳芳》的电影公司侵犯商标,但遭到法院遭驳回并需支付讼费。法官裁定在电影名称及宣传材料中使用“梅艳芳”及“Anita Mui”,只是讲述电影与梅艳芳相关,并不构成侵犯商标。另外梅启明正式注册的商标类别为金属品、手表及珠宝,包括出版、但该申请尚未获批。法官认为梅启明不合资格提告,梅启明表明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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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8),梅启明在荃湾海滨花园街头招开记者会,指控姪儿及照顾梅妈多年的近身看护郑姑娘,软禁梅妈在海滨花园其中一座住宅大厦内某个单位,企图阻止他们两母子见面。梅启明愤怒表示:“我喺呢度等咗两日,而且我已经报埋警。我系知道妈妈而家系唔清醒,我怀疑呢个郑姑娘畀咗啲嘢佢食,搞到佢好多嘢唔记得晒。其实我一路都有揾过妈妈,但佢哋啲电话全部封锁晒,揾佢哋唔到。尤其呢个郑姑娘太过奸狗,以前妈妈有同我投诉呢个郑姑娘,每次陪佢去银行攞十几万生活费时,总会唔见一嚿钱,一嚿钱都成万。咁所以我好希望透过传媒及呢度嘅街坊帮手揾揾,将我哋啲电话封所晒,咁所如果有佢哋消息请帮手报案。”
另外,梅启明急于揾梅妈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为儿子筹钱医病:“而家我个仔喺马来西亚,发现颈附近有不明肿瘤,唔知系唔系癌症,所以我好想揾到梅妈,话佢知个孙而家有事,想筹钱送佢返嚟香港帮佢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