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女王驾到】麦当娜 vs Lady Gaga 天后有恶斗
谈起“流行女王”,大家不难联想到麦当娜(Madonna)或Lady Gaga,两大天后虽然出道时间相差近廿年,但同属神台级女歌手,二人的形象、音乐以至态度立场经常被拿来比较,可谓不分高下,所谓一山不能藏二虎、既生瑜何生亮,娜姐与Gaga由台底斗到台面,究竟谁胜谁负?
潮流先锋 VS 百变天后
娜姐与Gaga的经典造型多到数埋脚趾都不够,你有尖Bra我有牛肉装,束衣当面衫,龙虾都可以放上头,要几前卫有几前卫。要比较的话,娜姐会大胆尝试但恰到好处,较合符常人标准;反观Gaga就无底线,不但玩味十足,但求出位有时更潮得过火,论抢镜无人能及Gaga,但80年代出身的娜姐就最够前瞻性。
唱而优则演 金球影后斗金球视后
两位天后表演欲十足,唱歌当然不能满足她们,所以先后涉足影视界,作双线发展,麦当娜演过叫好叫座的《贝隆夫人》(Evita),勇夺金球奖影后,但其余作品几乎都被劣评,娜姐甚至当选过金草莓最差女主角。
至于Gaga的戏剧演出经验相对较少,大部分为客串性质,至去年才主演美剧《美国怪谈》(American Horror Story: Hotel),即获封最佳迷你剧/电视电影女主角,首次踩入视界便封视后,成绩骄人。
神级天后鹿死谁手 抄袭最惹火
要比较麦当娜与Lady Gaga的音乐成就,比分辨成龙抑或甄子丹谁好打还要难,两者都是获奖无数的天后级人马,数得出最具认受性奖项如格林美、MTV音乐录影带颁奖礼及英国音乐大奖等,都是两人的囊中物。
斗销量?娜姐入行30几年卖出3亿张唱片,打入健力士纪录大全成最高销量女歌手,与披头四(The Beatles)、“猫王”皮礼士利(Elvis Presley)及米高积逊(Michael Jackson)看齐。入行时间短一截的Gaga作品当然不及娜姐多,计数字不能作准,只能说各有千秋。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Gaga的2011年作品《Born This Way》被指抄袭娜姐旧作《Express Yourself》,当年引起广泛争议,不论娜姐歌迷或圈中名人都认为《Born This Way》有剽窃成分,不单旋律、编曲相似,连唱腔都有娜姐的影子,难怪娜姐都公开表示这首歌“似曾相识”,又暗踩Gaga不少作品都是“重新演绎别人的歌曲”,但当事人就一直无回应。
善心满泻 勇于为弱势发声
作为国际级天后,娜姐与Gaga都为善不甘后人,致力发展慈善事业,每当世界各地发生天灾,二人都出钱出力帮助灾民。
此外,她们都敢于为弱势社群发声,尤其是支持同性恋者的立场,每每表现在其作品上。不过与很多撑同的名人一样,娜姐与Gaga都要面对借同性恋者博出位的指责,毕竟二人的另一半都是男人,都被认为立场不够坚定。
幕前“打生打死”
Lady Gaga初出道时便经常被拿来跟麦当娜比较,双方粉丝亦骂战不断,娜姐歌迷以“无麦当娜便无Lady Gaga”自居,而Gaga粉丝就认为偶像青出于蓝。2009年娜姐与Gaga将战场搬上荧幕,二人为节目《周末直播》(Saturday Night Live)客串演出,互数对方不是,之后更大打出手,不过结尾又突然和好咀嘴,这种相爱相杀的戏码,也许就最合观众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