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Michael 17年前被迫“出柜”:以所爱的人定义性取向

撰文: 陈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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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米高与旧爱Kenny Goss相恋长达13年,一度计划举行婚礼,但最终分手。(Getty Images)

台湾政府今天通过同志婚姻平权《民法相关条文修正草案》,写下历史新一页,昨晚离世的英国男歌手佐治米高(George Michael)因受公厕性丑闻事件影响,于1999年正式宣布出柜,被视为名人界的同性恋者先锋,当年他受访时曾说过:“I never had a moral problem with being gay”(作为同性恋者,我永远不会有道德问题),鼓励了一众LGBT人士更勇于表达自己。

上世纪80、90年代,是同性恋者尚未敢于公开“出柜”的年代,尤其对于名人,性取向一直是令人避讳的敏感话题,早于19岁时,佐治米高便向Wham!队友Andrew Ridgeley承认是双性恋,后来更确定是同性恋,米高曾受访透露在Wham!年代跟很多女人上床,但没有任何一位能够长远发展:“好几次我以为自己爱上女人,直至爱上了男人,才发现过去的都不是真爱。”米高深知自己是同性恋者,虽然曾经被很多女性吸引,但最终发现只是利用她们去掩饰自己,多年来不敢向母亲启齿性取向。

佐治米高接受CNN访问“出柜”片段

直至1998年,发生了一件改变米高一生的事,当年4月他被控“于公众地方进行猥亵行为”罪名,男警Marcelo Rodriguez引诱他到比华利山公园的公厕发生性行为,岂料对方实质为“放蛇”,米高当场遭断正,不单被判罚款810美元(约6320港元)及80小时社会服务令,亦迫使米高正式“出柜”。

这件事成为米高公开承认性取向的契机,但没有令其感情生活更顺利,反倒有每况愈下的情况出现,他表示有不少女士认为他还未找到适合女性另一半才会变成同性恋,连亲戚都有类似的想法,但实情是出柜前10年米高已没有跟女人交往,又谓“出柜”与否都不重要,因为他早已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表露性取向,被捕事件令他感到愚蠢及软弱,因为以这种方式暴露同志身分,是最不适当的。

佐治米高与最后一名男友Fadi Fawaz不时公开晒恩爱。(网上图片)

往后的日子,佐治谈起性取向都不再避讳,其中这一句金句最深入民心:“I would advise any gay person that being out in the real sense can never happen too soon”(我建议任何同性恋者,“出柜”永远都不会太早),他亦说过:“I have never thought about my sexuality being right or wrong. To me it has always been a case of finding the right person.”(我从没想过我的性取向是对或错,对我来说就只要是找到对的人。),仲有“I define my sexuality in terms of the people that I love.”(我以所爱的人来定义性取向),这些言论对同性恋者或其他LGBT人士,都起了鼓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