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峰因版税与恩师林𬀩哲对簿公堂 泪洒法庭:曾经视为父亲的人

撰文: 洪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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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林𬀩哲控告自己,青峰在演唱会上喊冤:“有些歌,当然可以唱,我是创作者本人好吗?”

苏打绿与林𬀩哲一直拍住上打拚,估唔到约满后会撕破脸对簿公堂。林𬀩哲控告青峰违反《著作权法》,3月30日于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青峰亲自应讯更泪洒当场。

吴青峰(左)、林𬀩哲(右)(Facebook@大房小山音乐)

控方于庭上指,青峰1998年8月与林𬀩哲音乐社签订“词曲版权授权合约”,约定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270多首词曲创作专属林所有,如果要解约需要提早3个月书面通知。青峰18年10月以存证信函告知林不再续约,但林𬀩哲一方指根据合约,需于3个月前即9月提出,否则自动续约一年,指控青峰于19年多次未经林𬀩哲授权演出曲目。

吴青峰、林𬀩哲2018年发表结束合作的共同声明。(weibo@吴青峰)

青峰因为“唱自己嘅歌”被起诉违反《著作权法》,听到证人提到2018年解约时曾对林𬀩哲说“不能合作,还可以当家人”青峰情绪激动,当庭泪崩。离开时佢表示:“自从107年12月31号发表共同声明开始,我一直觉得林𬀩哲说好聚好散、要妥善处理,要树立典范,告诉大家不是所有艺人和经纪公司都会撕破脸,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理解,曾经我视为父亲的人为何会突然变成这样,为什么1个被授权人会这样对待1个授权人,对待1个创作者。他自己也身为创作者,应该很能体会创作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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