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拘捕何伯 陆律师指最高判X年
撰文: 胡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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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TVB节目《东张西望》因连日采访何伯何太,令到二人成为“声名大噪”的网红,早前何太在直播中宣布与何伯离婚,但之后亦被不少网民拍到二人出双入对,令人怀疑他们根本就是“搏流量”。今日(25日)何伯何太又再形影不离出现在港铁兆康站,但就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更拿出杀虫水向女子狂喷,其后何伯更因此而被捕。
警方指今日下午3时许,接获一名男子报案,其41岁的母亲(霍姓女子)于屯门港铁兆康站E出口,与77岁何伯发生争执。而何伯则拿出一支杀虫水喷向女事主,继而手部受伤报警求助。警员到场了解事件后,据知何伯与女事主是不认识的,最后警方以“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将何伯拘捕,女事主则清醒被送屯门医院治疗,案件则交由屯门警署刑事侦缉第一小队跟进。
陆伟雄大律师接受《香港01》访问时被问到何伯为何会被控这条罪,他指出:“因为佢明知杀虫水仍然泼向他人。”至于入罪的机会,他表示:“入罪机会都几大,最多求情轻判时话是provocation(被挑衅)。”而何伯被控的“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最高刑罚是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 第23条指:“任何人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非法及恶意向该人施用或导致向该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或导致该人服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即是何伯面临最高的刑罚是“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