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基若畀8千赡养费合理吗?律师:有责任维持对方原有生活水平
郑中基(Ronald)与余思敏(Sammie)结婚13年,早前惊传离婚消息,两夫妇已在社交平台取消关注对方,郑中基更被影到现身家事法庭,疑为离婚事宜及子女抚养权循法律途径解决。4月22日,有传媒爆出离婚内幕,指郑中基有传为了争赢一对子女的抚养权,每月仅愿付8,000元赡养费,余思敏觉得出手太低,根本不够应付小朋友的学费、兴趣班与日常开支,于是闹上法庭。
郑中基出身富裕家庭,父亲郑东汉是唱片业界前高层,他亦有“太子基”之称,现居老牌豪宅阳明山庄,加上在音乐、电影圈都有超凡成绩,到底有冇可能只畀$8,000赡养费呢?《01娱乐》就此咨询大律师陆伟雄意见,讲到郑中基早前现身家事法庭,他认为很难一概而论个中原因,但一定是与婚姻上的纷争有关,简单而言是有嘢“倾唔掂数”,例如离婚理由、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数目等未能达成共识。反之若双方早已就离婚达成共识,没有争论,则可豁免出席家事法庭的需要性,但仍要上庭:“中止一段婚姻,要由法庭颁令至可以法律上成立,所以简单嚟讲,一定要上法庭,但系有时如果大家双方都同意,咁就可以豁免,唔需要上家事法庭都得。”
讲到法庭对于赡养费判决,一般是畀有需要的一方;至于法庭通常有什么考虑因素,除了畀赡养费一方的收入,亦要视乎支出,因为有人可能月入十万,但开支原来十一万,所以都冇能力畀多赡养费;不过在审讯过程,畀赡养费一方要如实申报自己的资产、收入和开支:“要如实申报,如果佢有隐瞒,日后要发假誓或者好多嘢要追究,或者去到法庭咪会输官司。”有些人会在部署离婚期间转移资产,或故意不工作,到离婚时以冇钱为由,意图减少要付的赡养费数目,不过法庭会检视此人近年所有家产:“我举例,如果你屋企有楼,个法官话虽然你而家冇嘢做,你有楼㖞,咁你卖咗层楼,𠮶层楼可能有3,000万㗎嘛,你要分返一半畀人。如果有证据显示喺离婚之前两年内你将啲物业转售,我哋会攞返所有嘅数出嚟计数。”
陆伟雄大律师又指:“假设男方话畀$8,000,可能话经济唔好、收入唔稳定,冇能力畀多;但亦都要睇埋女方,究竟子女归属边个先?如果我要咗细路仔,理论上我要供书教学㗎嘛,要畀地方佢住,你畀$8,000唔够畀女方去养育子女啰。”他说,法庭判赡养费时,畀赡养费一方有责任维持另一方的生活水平:“举个例,我离婚之前有两个工人,你要维持返两个工人𠮶个生活水平同方式畀我,或者我有司机,你咪畀返个司机我啰。如果我系住山顶,你要畀返同级嘅居住环境畀我,唔能够㧬我去深水埗㓥房或者去由得我瞓街。”他不能评论到底8,000元赡养费是否合理,但就以香港生活水平客观来说,8,000元养一个人十分勉强。另有传媒报道指,余思敏决心离婚是因为郑中基与前经理人仍未“斩缆”,虽然不能证实消息,不过陆伟雄大律师仅从过往接触过的案例而言,指出出轨行为对赡养费数目影响不大。
至于抚养权方面,法庭会按小朋友最大福祉去作出裁决,他表示:“我哋通常系唔想改变小朋友现时享有嘅生活模式,原来妈妈不嬲都系做家庭主妇,照顾两个小朋友,爸爸系出去揾钱,揾完钱之后就准时畀家用,咁喺呢一个成长过程当中,都系妈妈落手落脚去凑大小朋友,教佢做功课、带佢返学、讲故仔……简单嚟讲除非有啲好重大嘅改变,否则都系会用返呢个模式,妈妈照顾就归妈妈。”法庭会要求双方各做一个誓章,列出结婚而来的生活模式、与子女的相处情况等,虽然双方多数各执一词,但实际就交由法官裁决到底哪方较可信;而如果子女未成年,其意愿虽有参考价值,但实际判决仍是以法庭判定谁可以提供到最大福祉给子女为依归。
问到是否照顾者一方就必然有利,陆伟雄大律师说:“系,当然要睇埋背景,我哋一定会判畀一个人,系长时间可以提供到一个照顾嘅功能。如果爸爸要返工揾食,爸爸攞个仔返嚟都冇时间照顾嘅,话‘我咪请工人啰。’你做法官都唔会咁样判咗畀爸爸𠮶边。”而他亦纠正一个观念,赡养费只是一个统称,一对夫妇没有生小朋友,都一样要畀赡养费;而畀小朋友的,是叠加上去的生活费。他续说:“你畀咗生活费小朋友供书教学,唔使讲啦,跟住个妈妈仲要陪伴小朋友,佢要付出㗎嘛,简单嚟讲,佢个生活费仲要加返妈妈要付出𠮶个责任,都要补偿返畀佢。佢本来可以出去揾食,出去赚钱,而家佢继续要照顾两个小朋友直至佢成年,佢付出咗,你金钱上咪要补返佢个损失。”
此外,赡养费金额与结婚年期亦成正比,“如果妈妈冇做嘢又要照顾小朋友,佢嫁咗畀你突然间就要同佢离婚,令到佢脱咗节,而家即使出嚟做嘢,都揾唔返旧阵时揾到嘅钱,咁离婚一定要弥补返你所有损失。所以有一个好重要嘅考虑因素,系你结婚嘅长短,结咗婚三个月,离婚嘅话得到好少㗎咋,但系如果结咗婚,我同你30年,得到嘅赡养费咪多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