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志申请破产 无人反对下聆案官正式颁令王贤志破产

撰文: 洪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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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TVB男艺人,王氏港建主席王忠桐之子,现年54岁的王贤志(Vinci),去年透过律师入禀高等法院呈请破产。今(21日)再于高等法院进行破产呈请聆讯,聆案官核对所需文件,确认没有任何人反对后,正式颁令王贤志破产。

王贤志曾任东华三院主席。(资料图片)
王贤志曾获颁授铜紫荆星章。(FB图片/王贤志 Vinci Wong)

债务人为王贤志,报称住址为大角咀海泓道1号帝峰 · 皇殿,上月11日开庭时,王贤志(Vinci)代表律师庭上呈交一批财务文件。聆案官要求律师进一步提交债务人所持有大角咀《帝峰、皇殿》单位,英国物业和银行联名户口财务状况。

王贤志未有到庭聆讯。(资料图片)
王贤志王贤志(Vinci),去年透过律师入禀高等法院呈请破产。(资料图片)

根据《破产条例》第10条 ,不论债务人的债项总额多少,债务人均可提出破产呈请,如债务人能够证明自己无力偿还欠款,而债权人亦没有向法庭提出合理理由反对颁布破产令,法庭便会向债务人颁布破产令。申请人王贤志与有关债权人均没有到庭应讯,聆案官黄健棠核对所需文件,确认没有任何人反对王贤志破产后,正式颁令王贤志破产。

案件编号:HCB88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