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擅自在豪宅天台改建游泳池落实违规 建管处限30日内拆除

撰文: 赵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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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罗志祥(小猪)昨日(30/11)被台湾传媒爆料指,擅自在豪宅顶层起露天游泳池导致楼下住客民怨四起,而加建计划亦因为物业公司的介入而被要求停工。台北市建管处今日(1日)派人调查,发现该加建计划确实与使用执照竣工图不符,将依照违章建筑予以查报处分,更需要在30日内将已改建的地方自行拆除,否则将会依规定强制拆除,并收取拆除费。

小猪罗志祥近日因改建豪宅顶层做游泳池导致附近邻居民怨四起。(视觉中国)

建管处补充指,根据建筑法规定,游泳池是属于杂项工作物,在屋顶或天台加建游泳池应该依建筑法规定,委托开业建筑师办理变更使用执照并案申请杂项执照,取得变更使用执照后才可以合法使用游泳池。

小猪在2013年以2亿7千万台币(约7300万港元)买入位于内湖的两个17楼豪宅单位,并将两个单位打通自住,并于2018年再买入顶层23楼的两个相连单位兼打通,四个单位合共至少5亿台币(约1亿3600万港元)。他早前打算在该建筑物的天台上加建一个高空游泳池,并经已开始交给工人动工,但却引起邻居的不满而令物业公司介入处理。

小猪才于今年4月被爆在宜兰与好友大根及20个身材姣好的女子开泳池派对,当时他一手将比坚尼女子推进泳池玩得不亦乐乎,狂欢画面一度引起外界批评。(微博/@五脊六兽)

小猪当时声称,改建泳池经已得到楼下邻居的同意,但此举动引起邻居不满更向物业公司投诉,故最后还是决定先将改建计划搁置,暂时叫工人停工。对此,小猪的经理人昨日(30日)向传媒回应表示只是一般顶楼露台造景,而且都有遵守社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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