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范妇金莲】对网友诽谤言论再提告 范冰冰再胜诉获赔17.6万
撰文: 洪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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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逃税风波后,范冰冰呢两个月开始逐步复出,对一啲网上针对性言论亦不再容忍,连月来陆续提告,呢日喺一单名誉权纠纷案被判胜诉。
据代表范冰冰嘅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微博,知名博主“陈X朋”利用帐户“秦岭二月”的名称,在互联网上散波谣言,曾发布多条侮辱、诽谤范冰冰嘅微博及博文,更使用大量“范妇金莲”等不雅的言语来重伤范冰冰。北京巿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佢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首页连续七日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161500元,即港币大约17万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