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日子】剧情疑将强奸合理化 张达伦认有疑惑:我哋都有倾过!

撰文: 黄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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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黄智贤、陈炜及张达伦主演的TVB新剧《好日子》正在热播,剧集以围村为背景,充满香港特色外,故事主要围绕陈炜、黄智贤和张达伦在三十年前的中秋节晚上经历的强奸事件。剧集播出后,不少网民指一单强奸事件讲足12集,表示剧情发展啰唆外,对于昨晚(9日)播出的一集尾段,讲到炜哥向阿Ben和张达伦道出当年被侵犯的真相,但对于这个真相,网民都表示反感,惹起不少争议!

剧集讲到炜哥相约阿Ben和张达伦到当年自己被侵犯的凉亭,并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出来指自己当年自己被侵犯时已经年满16岁,暗指张达伦强奸她时并不是“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没有“衰十一”!因根据香港法例,16岁以下儿童,不得同意任何形式的性行为。因此,向儿童作出相关行为,无论儿童是否同意,均属违法。反之,如果炜哥当年年满16岁,被告可以“对方同意”作为抗辩或炜哥出于自愿而发生性行为。

剧情突然安排炜哥返到当年自己被强奸的地方!(电视截图)
更请她心中的两位“犯人”饮啤酒...(电视截图)
炜哥更指当年自己被强奸已经年满16岁...(电视截图)

点撃下图重温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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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剧情明显是指张达伦当年是在炜哥不同意之下与她性交,无论炜哥年不年满16岁,张达伦都是干犯强奸罪!但编剧竟安排炜哥出示身份证,难怪有人质疑编剧有强奸合理化之嫌。对此,张达伦接受《香港01》就直认拍摄前都曾经有疑惑:“我哋3个都有倾过嘅,有尽力去理解,可能系炜哥个角色都咁多年,系时候要畀个借口令自己舒服啲。(会唔会觉得呢part好牵强?)因为我哋有投入喺个角色入面,所以个睇法可能同观众有啲唔同,当然强奸系唔啱,千奇唔好酒后乱性,要有道德底线。”

网友睇唔过眼!(网上截图)
睇唔透!(网上截图)
张达伦就话会教啲仔女唔可以醉酒!(电视截图)

去年拍完《好日子》不久,张达伦由TVB经理人改为基本艺人合约,选择不做“亲生仔”的原因他就称是想试更多不同的工作,他更透露:“嚟紧我会出国语歌同埋陈山聪开剧,8月开工(转型做歌手?)唔会,玩吓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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