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月尾实行未成年人节目新规:不得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内地近年有不少亲子类真人骚综艺节目推出,好似《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不可思议的妈妈》等,令一班艺人子女广为人知,圈粉无数。
今日(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新规,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3号令: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总共有6个章节,40条规定。
在第二章《节目规范》中,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节目内容不能含有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犯罪方法;除健康、科学的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以及不能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过分强调或者过分表现财富、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等规定。
此外,广电总局还明确表示,国产原创未成年人节目应当积极体现中华文化元素,使用外国人名、地名、服装、形象、背景等,应当符合剧情需要。不知道这是否代表不能在节目中使用英文名?
在法定假日、寒暑假每日早上8点至夜晚11点,以及法定假日同寒暑假之外时间的每日下午3点至夜晚10点,播出的节目应适宜所有人群收听收看,未成年专门频率频道在每日下午5点至夜晚10点之间应当播出国产动画片或者其他未成年人节目,不得播出影视剧以及引进节目,如一定要播出优秀未成年人影视剧,需符合国务院广电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有违反提及的这几条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人民币(约3.5万港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这40条规定将于4月30日起执行。
早前两档亲自真人骚节目《爸爸去哪儿6》,以及《想想办法吧!爸爸》都未有播出,想必同这个条令都有所关联。
新规发布后,在网络引起很大回响,有网友质疑“炒作的定义算什么?小朋友因好奇好玩自己想要参加节目录制算不算?炒了没有红,所以没有被发现,算不算炒作?”、“界线太糊了”、“明星子女上节目不都是明星父母自己带去吗?谁想炒还不一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