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王大陆树立不良示范 柴智屏发声明怒批:6千万解约金是杜撰
台湾男星王大陆凭电影《我的少女时代》一夜暴红,其后却卷入与经理人柴智屏的合约纠纷,王大陆在本月7日正式向柴智屏提告,并单方面宣告“已回复自由身”,柴智屏即反击指他没规矩,“不是要来就来,要走就走。”二人合约纠纷没完没了,近日又传出戏剧性发展,指柴智屏对王父过桥抽板。
据台湾传媒报道,柴智屏在去年9月及11月曾牵涉央视行贿弊,其后利用王父在内地的人脉帮她解禁,并获准开拍新片《有五个姊姊的我就注定要单身了啊》。消息指王父从未公开谈及此事,他批评每当柴智屏被问到相关事件,她即划清界线,并指自己在内地朋友多,没有靠王父解窘。王父反咬柴智屏于王大陆的合约纠纷却不断以钱衡量,开出6,000万新台币(约1,393万港元)解约金是不念旧情。
对于被王父狠批忘恩负义,柴智屏今日发声明,态度强硬地表示6,000万解约金是子虚乌有,斥责王大陆树立“自出自入”的不良示范,她愿意接受提早解约,但要求王大陆公开道歉及感谢经理人团队过去的付出及贡献。柴智屏又解释在央视行贿弊案中,只是以证人身分协助调查,并于调查过后马上解除出境限制,所以无需透过任何人或其他方式协助处理,对蓄意中伤的谣言,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群星瑞智声明稿如下:
声明稿 2016/1/18针对今日媒体报道,本公司回应如下:1.本公司董事长柴智屏女士早于当时依证人身分配合一切检调单位要求,依法协助调查,并于调查过后即解除出境限制,所以无需透过任何人或其他方式协助处理。报道中的所谓知情人士爆料并非当事人,完全子虚乌有且没有根据。
2.本公司于1月6日记者会之后,便没有与任何人或单位针对与王大陆要求解约一事做过接触或讨论,所以解约金6,000万一事全属杜撰。
3.本公司的立场是本案的处理方式不应该对艺人经纪公司甚或整个娱乐产业树立不良示范,否则这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态度,对于未来愿意努力经营或投入艺人经纪产业之公司或个人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4.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司对王大陆要求提前解约一事的立场是:A. 本公司愿意提早解约B. 提早解约的赔偿金额将全数捐助公益慈善团体C. 建议王大陆需为此事件造成之不良示范及负面影响,向娱乐圈及艺人经纪产业公开道歉,并感谢本公司经纪团队过去的付出与贡献
5.本事件业已在上周1月12日收到法院通知及对方之诉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尊重司法程序,将不再回应不实及不具名之指控,并将对杜撰且蓄意中伤的谣言,保留法律追诉权。
此致 各媒体同业及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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