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神隐半年心急揾钱? 靠打官司获赔过百万
撰文: 苏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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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自5月被卷入“阴阳合同”涉逃税之后,经过3个多月调查最终被国家税务总局判决重罚以共计约8.84亿人民币(约10亿港元)罚款,并要在限期内缴清,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虽然期间不时传出她卖房地产﹑筹钱等缴罚款,但真相如何就冇人知。
面对复出之日遥遥无期,这半年来范冰冰亦是大家追踪的对象,不时被影到她进进出出其工作室。但近来她被踢爆原来这半年来,她并冇闲著而是忙著打“肖像权”的官司,短短几日时间之内(2号至10号)就打赢五单案件,累计判获240万人民币(约270万港元)的赔款,令网友觉得冰冰似乎缺钱。
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布的审判文书当中,只是关于范冰冰肖像权的案件就多达99单,甚么房地产﹑眼镜公司﹑妇产医院﹑珠宝公司﹑医美公司等,均卷入肖像权问题中,单是12月份她就告赢五单案件获赔240万人民币的赔款。而其中有一间商家不服审判而上诉,认为范冰冰提供的证据不足,一来未能证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二来她并未参加庭审冇带身分证进行对比。三来提供的配图只是网上搜寻而得,难以认定是其本人的原图等。但法院就认为范冰冰是知名演员具一定知名度,一审已经根据其提交的证据,认定涉案照片是同范冰冰的肖像具同一性,符合证据认证的法律规定,故二审仍然是维持原判赔范冰冰经济损失16万元人民币并无不当。
唔少网友认为范冰冰出此法维权是合理,皆因目前太多人都利用范冰冰的照片进行宣传谋利。另外亦有人认为范冰冰山穷水尽了,要靠打官司赚取收入“范冰冰没钱了吗”﹑“又到手16万了”…甚至有人认为是为复出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