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乔恩台湾醉驾获暂缓起诉两年 判60小时社会服务令须年半内履行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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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艺人陈乔恩上月4日凌晨因涉嫌酒驾被捕,之后被警方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陈乔恩获准以台币10万元保释。经检察官调查后,台北地检署今日(7日)侦结案件,因陈乔恩认罪犯后态度良好,而且也是初犯,故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限2年,而陈乔恩须于一年半时限内提供60小时的义务劳动(即社会服务令)。
陈乔恩曾于事发当日的中午在微博因酒后驾驶公开致歉,解释昨晚在屋企边浸泡边饮酒后,肚饿揸车出去买宵夜期间,被警方截查,写道︰“我一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日后绝对不会再违反交通规则。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对于我做的不好示范,感到非常抱歉!也让大家担心了,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