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on Musk控告OpenAI求什么 3点内容包括开放程式码 还剑指微软

撰文: 成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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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Tesla)创办人马斯克(Elon Musk)启动法律战,2月29日入禀控告科企OpenAI及其行政总裁奥尔特曼(Sam Altman),成为科技界焦点。诉讼书讲述马斯克过去给予4,400万美元(约3.4亿港元)协助OpenAI,又指公司成立协议标明会寻求开放程式码(open source),不满其如今却未有公开技术。

马斯克透过官司提出3个诉求,当中包括要求强制OpenAI开放程式码,又寻求禁止OpenAI使用资产谋求微软或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等。

图为2023年2月3日路透社拍摄设计图片,可见OpenAI标志。(Reuters)

OpenAI在2015年创立,是开发AI聊天机械人ChatGPT而广为人知的公司,马斯克则是OpenAI的联合创办人,也曾是董事会成员,在2018年时退出。

根据诉讼书指,马斯克在2016年至2020年9月之间总共给予这间公司4,400万美元(约3.4亿港元),是OpenAI启动时所需的大部份资金,并协助这组织招募人工智能(AI)研究员。

马斯克方面主张,奥尔特曼与OpenAI另一联合创办人布罗克曼(Greg Brockman)最初联络他时,目标是创立一间开放程式码(open source)、非营利的公司,但如今背弃使命,改成为盈利而开发人工智慧,而不是为人类福祉,引起马斯克的不满,批评这间公司未有开放程式码。

诉讼书指,2015年12月的公司注册证书内纪录了成立协议(Founding Agreement),内容谈到“所产生的技术将惠及公众,公司将寻求在适用时开放程式码(open source)以造福公众”,又指公司不是为了任何人的私人利益而组织。

马斯克方面又批评OpenAI如今变相成为微软(Microsoft)的“子公司”。

微软与OpenAI为合作伙伴关系,对这间公司投资数以十亿计美元。

美国《时代周刊》网站1日报道,根据合作伙伴协议,微软拥有OpenAI知识产权的独家商业权,包括ChatGPT、GPT-4背后的演算法,但这些商业权仅适用于“前AGI科技”(AGI即通用人工智能),OpenAI董事会有权决定何时AGI或AI系统能够执行具有经济价值的任务。

报道指出,马斯克透过官司提出的要求,便包括寻求司法裁决,以判定GPT-4属通用人工智能(AGI),因此不属OpenAI向微软授权的许可范围,诉讼书引用微软研究员撰写的一篇论文,主张GPT-4是一个早期的AGI系统,即使并不完整。

报道也谈到马斯克提出的其余两个诉求,包括寻求法庭颁令,禁止OpenAI使用资产为微软或其自身谋取经济利益,另外又寻求法庭颁令,强制OpenAI向大众公开其科技,意味开放程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