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黑金丑闻|首相跑不掉?日媒揭岸田同侵吞192万 手法更高明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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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治黑金丑闻持续发酵,目前为止焦点都在自民党的安倍派议员身上,但日本有媒体发现,首相岸田文雄可能同样涉案。不过岸田手法“更高明”,是钻法律漏洞把选举捐款“袋袋平安”。

日本杂志《News Post Seven》12月18日报道,岸田利用的是“选举运动费用收支报告书”的法律漏洞,把侵吞的选举捐款“洗白”。与政党需要提交的“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不同,选举运动费用收支报告书是政治家个人的活动,与政党活动分开。

自民党的安倍派被揭把派系的酬款活动门票收入,作为回扣发放给议员。由于政党必须在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列明所有收支,而回扣的金额未有申报,因此涉嫌违反选举法。

图为12月14日,林芳正进入首相官邸,接替因卷入黑金丑闻离任的官房长官松野博一。(Reuters)

至于岸田的情况,报道指岸田在个人的选举运动费用收支报告书中,指自己在10月大选中获得了1305万日圆(约72万港元)政党支援及捐款资金,而支出1108万日圆(约61万港元),剩余金额为192万日圆(约10.5万港元)。按一般情况剩余金额应交予党内处理,但《News Post Seven》在对比自民党的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后,发现岸田并未有把这192万日圆交给自民党。

这与其他议员,如河野太郎,小泉进次郎等把剩余金额以“捐款”形式全数给予自民党;或与高市早苗利用会计手法把收支平衡写成0的做法不一样,岸田的192万日圆不翼而非。然而,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因按目前法例,如果议员在选举活动中获取的个人收入,不论用途如何税局都只会视为非课税的个人所得,均无需申报和纳税。

《News Post Seven》向岸田首相办公室查询,获得的回复是:“公职候选人在选举运动费用收支报告书中申报所获得的金钱、物品或其他财产利益,根据所得税法和遗产税法被视为非课税。因此,即使选举活动费用的剩余金额在选举后用于其他政治活动,也不会引发进一步的税务问题。”

报道指这表明岸田明知自己漏报了这192万日圆,但最后这192万日圆运用到什么地方,理所当然不会知道。日本每4年一次大选,而4年后岸田将可获得另一笔的政治资金。也就是说,岸田可以把选举费用收支中出现的剩余金额当成个人收入,利用法律漏洞把资金顺利“洗白”。

报道指尽管这次发现与安倍派的情况不同,但性质同样是侵吞政治献金,岸田必须解释这些资金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