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出招“拒工作失福利” 失业人士6个月不揾工将无救济金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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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相侯俊伟(Jeremy Hunt)11月22日在下议院公布秋季预算案,内容包括若失业人士6个月不找工作,就会失去救济金。

侯俊伟表示,如果领取救济金的失业人士在18个月后仍失业,就须参加实习,以提高技能及就业能力。

他指若失业人士6个月拒绝与就业中心工作人员接触,或拒绝接受职员向他们提供的工作,就会失去救济金。

新措施不适用于有残疾或须抚养子女的失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