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连续第19年通过朝鲜人权决议
撰文: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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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委员会(第三委员会)11月15日在纽约总部召开会议,第19年通过谴责朝鲜广泛、有组织地侵犯人权的朝鲜人权决议案。
韩联社报道,成员国当天未经表决,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案。该决议案12月将提交联大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新决议案内容与以往基本一致,但反映了朝鲜重新开放边境的情况,新增了敦促各成员国遵守“禁止强制遣返脱北者”原则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内容。
据观测,强调“禁止强制遣返脱北者”原则是针对近期中国强制遣返脱北者的情况,提及《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是考虑到脱北者被强制遣返后可能会遭受酷刑。
决议建议联合国安理会考虑将朝鲜人权问题诉诸国际刑事法院(ICC),并对侵犯人权最高责任者实施新制裁。
报道指,“侵犯人权最高责任者”这一措辞实际上是针对朝鲜领袖金正恩,该表述自2014年起连续10年被写入决议。决议还例举了政治犯集中营,迫害女性、儿童、残疾人等朝鲜人权状况,称用最强有力的措辞谴责朝鲜广泛且有组织地侵犯人权。
主导编制这份决议的欧盟成员国同韩国等主要国家共同协商了决议案内容。韩国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共同提案国参与了决议案的敲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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