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魁李在明出庭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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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10月6日上午来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因慰礼新城、大庄洞地产开发项目涉贪腐渎职案的审判。这也是韩国法院对李在明涉贪腐案第一次公审。
韩国检方3月以李在明涉嫌渎职、受贿等对其提起公诉。检方认为他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担任城南市长时期,作为京畿道慰礼新城、大庄洞新城项目的最高决策者,向开发商透露城南市政府和城南都市开发公社的内部机密,使开发商获得巨额利益,由此被指控违反反腐法。
检方指他还涉嫌决定从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相关公文中删除市政府收回项目超额收益的条款,从而使市政府无法取得追加收益,给城南市开发公社造成4895亿韩圜(约28亿港元)的损失,由此被指控干犯渎职罪。此外,他涉嫌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担任城南FC足球俱乐部主席期间,为获得4间的赞助,利用职务之便为赞助商提供建筑审批与土地用途变更等好处。
检方9月18日以包括涉嫌渎职的罪名向法院提请批准拘捕李在明,总统尹锡悦19日批准法院针对李在明提出的拘留同意请求书,李在明拘留同意案21日以149票赞成、136票反对、6票弃权、4票无效的结果在国会全会上获得通过。
李在明已是年内第二次被韩国检方提请逮捕。2月时检方提出以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罪逮捕他,经国会表决后未获通过。
李在明8月31日起开始无限期绝食,以抗议尹锡悦政府的“破坏民主”等行为。他要求政府明确反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以及就破坏民生的问题向民众道歉。他9月18日因体弱紧急送院。他最终在第24天停止绝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