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不上台湾 韩国军人同志性行为 遭军法院判处缓刑一年
撰文: 甄梓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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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台湾司法院公布同性婚姻释宪案结果之际,韩国一处军事法院今天(24日)却以男性军人进行性行为为由,判处一名陆军上尉缓刑,人权组织批评这项判决是一个时代的退步,又指此举有阻吓意味。
韩国军事法院今天以男性军人进行性行为为由,判处其中一名陆军上尉6个月徒刑、缓刑1年。代表律师金仁淑(Kim In-sook)表示,她的当事人是在私人空间与伴侣在双方均同意下进行性行为,认为判决荒谬,又指当事人在被定罪后,曾因短暂休克送院治疗。
金仁淑形容,其当事人觉得受到法律折磨,目前未清楚他是否会就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如果维持原判,这名上尉将被撤职。
韩国并没有禁止同性恋者从军,但根据韩国《军事刑法案》,如服役期间发现军人之间进行肛交和其他不明确的“可耻行为”,均属非法。不论彼此是否同意,也不论这些行为是否在军事基地内发生,违规者一律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金仁淑批评,军事刑法蔑视基本人权与尊严,并不合乎宪法。
韩军队肃清同性恋官兵
在韩国,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人士仍是一种禁忌,在政治上也是敏感话题,近年也有些右翼基督教团体加紧打击同性恋运动。
早前韩国网络上流传一段两名男军人的性爱影片,所以军中开始严查军人的性倾向。军队人权中心负责人林泰勋(Lim Tae-hoon)指出,军方为了调查性爱片外流事件,威胁士兵揭发其他同性恋者,并扣查手机调查他们的通讯记录,甚至利用交友App找出同志士兵。
林泰勋指性小众长期活在恐惧中,不少同志军人在服役时都不敢透露性倾向,因为他们担心遭上级或其他人欺凌。
(美联社/华盛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