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起取消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

撰文: 张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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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8月4日宣布,5日起终止对原产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

商务部4日就措施发表覆审裁定公告称,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

商务部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5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9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建议取消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据商务部建议,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