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贪被起诉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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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3月22日起诉最大反对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他涉嫌渎职、受贿和隐瞒犯罪等。
根据韩联社,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败调查1部和3部,以李在明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关系回避法》、《防止腐败法》、《关于管制隐瞒犯罪所得的法律》,以及犯下《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罪和受贿罪,对李在明进行不捕直诉。
李在明目前仍是国会议员。根据韩国法律,议员在国会任期内享拘捕豁免权,逮捕议员必先获国会同意。
由于国会2月27日否决同意拘捕李在明的议案,检方只能在不拘捕他的情况下直接提起公诉。
检方称,李在明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担任城南市长期间经亲信向民营企业泄密,批准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项目盈利模式,以及在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案中,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来换取赞助。李在明一直全盘否认指控并称这是政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