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特赦”强奸犯 黎巴嫩“上吊婚纱”艺术 抗议不文明恶法

撰文: 杨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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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的海边,有31具“上吊婚纱”随风飘扬,这只用包装纸和蕾丝制成的婚纱里面,包裹着的是当地女性的愤怒。

团体希望以31具“上吊婚纱”,引起公众对“强奸法”的关注。(VCG)

“一个月有31日,而每日都有女性可能会被奸,再被迫嫁给那个强奸犯。”抗议的人权团体ABAAD代表Alia Awada解释31具上吊婚纱的意思。

很多人都会认为是匪夷所思的法例,在黎巴嫩却已存在逾半世纪之久。1940年代开始,黎巴嫩便有一条刑法,若强奸犯与受害人结婚,便可免去刑责,变相以婚姻“特赦”强奸犯。支持者认为,婚姻是挽救强奸受害人和其家庭名誉的方法。

“这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今后都要与强奸犯生活在一起,相当于每天都被强奸。”ABAAD领导人Ghida Anani如此形容法案。

第522条刑法,又称“强奸法”,除了“特赦”强奸犯外,亦“保障”了绑架犯。黎巴嫩国内由去年起便有废除条例的声音,今年2月时国会通过有关提案,预计会在5月15日时交予国会投票,决定废除与否。

当地女性事务部长Jean Oghassabian形容强奸法是“石器时代的产物”。又说:“一个女性被强奸后还要被卖到‘监狱’,这有理吗?完全不可接受。人性不会容许。”

除了“上吊婚纱”外,人权团体ABAAD亦释出一段宣传短片,希望引起公众对条例的关注。影片中的女性全身充满伤痕和绷带,最后穿上婚纱,并以“一套婚纱盖不住强奸的事实”。

历史上不少中东国家均设有类似法例,容许强奸犯“婚姻特赦”,包括伊拉克、约旦、巴勒斯坦、突尼斯、叙利亚及科威特等。而埃及与摩洛哥则分别在1999及2014年废除有关法例。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