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魔警24次犯强奸罪 入狱至少30年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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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警员卡里克(David Carrick)在17年内24次犯强奸罪。法院2月7日裁定,他至少须入狱30年。

48岁的卡里克承认49项控罪,当中24项为强奸罪。他被指在2003年至2020年期间,对12名受害人做出违法行为。

卡里克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须服满最低刑期,其后若他们不再被视为会对公众构成威胁,他们就会被释放。法官裁定,卡里克的最低刑期为32年、当中会减去他已服刑的时间,意味着他最少须入狱30年。

案情指,卡里克在社交媒体,以及其他社交场合认识部份受害人,他以警察的身份取得对方信任,然后施暴,事件大多数在他的寓所发生。他的虐待手法包括将受害人锁在小柜内、以皮带抽打、在她们身上撒尿、要求受害人赤裸打扫房屋、强逼口交和肛交。

在施暴后,他会向受害人表示因为他是警察,所有人都只会相信他的话,从而令对方不敢揭发事件。

英国警方在事件中饱受批评,因在2000年至2021年间,警方曾至少9次收到卡里克涉袭击、骚扰、甚至强奸等指控,但他2001年仍成功加入警队,多次通过审查。他2009年更获擢升至伦敦警方议会和外交保护指挥部,成为精英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