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终法院意见草案不等于判决 法庭草案如何作成|新闻教室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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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堕胎权受宪法保障,著名“罗诉韦德案”撰写的意见草稿外泄,引起轩然大波。法院对内部文件外泄表示震惊,但强调草案不代表法院最终立场。但甚么是意见草稿,和最终判决会有什么分别?

所谓的法庭意见草稿,是指大法官在为案件各自发表意见的草案,是成为判决案件的过程。美国法院网站有详细介绍,最高法院就案件判决的过程。

图为5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最高法院的正义神殿,人民聚集着抗议最终法院的意见草案。(AP)

在口头辩论结束后,大法官通常会与他们的法律助理讨论案件,以寻求不同的观点,并判断他们应如何投票。接着大法官们会召开会议,会议内容不会公开,但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所有大法官都有机会表达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并提出可能的疑虑。

发言次序会先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开始,在发言结束后,同样由罗伯茨开始投反对或赞成票。在投票得出结果后,会由最资深的大法官指派另一人撰写多数派的意见。不过,所有法官都可以撰写自己的反对意见。

投票后再撰写意见草稿

这就是最高法院意见草稿的来源,不过草稿要成为最终裁决,仍需要一段反复的过程。过程的长短,将视乎法官的分歧程度,例如虽然赞同投票结果但不同意推论等,而最终裁决的法律意见与最初草稿的意见不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到了最后,法庭的裁决意见会在所有大法官的签署下,才会正式对外公开。

图为5月3日,美国纽约市有支持堕胎的人士正游行示威。(AP)

这次的外泄草案,最少反映了5名大法官的观点,已占9人的大多数。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被指在12月的辩论时采取了中立立场,示意最高法院可维持密西西比州禁止妇女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而不完全推翻“罗诉韦德案”裁定。密西西比州堕胎禁令虽违背“罗诉韦德案”裁定,但罗伯兹决定继续保留堕胎空间。

现时虽然未知法院的最终裁决,但已知在初次投票大法官已投票推翻了罗诉韦德案。是谁外泄草案及动机暂时未知,除了有指出是自由派所为,以引发公众压力迫使判决转向外,也有指可能是保守派所谓,为警告已列在草案上的大法官,若突然变折可能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