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得州"心跳法"维持生效 惟堕胎服务提供者可提诉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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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12月10日裁定得克萨斯州(Texas)被称为《得州心跳法案》的Texas Heartbeat Act继续生效,但亦允许提供堕胎服务的人,可就得州这个近乎全面禁止人工流产的法例提出诉讼。
最高法院法官花了逾1个月时间听取司法部和得州官员辩论后,以8票赞成1票反对判这项获共和党支持的法例继续生效,同时驳回拜登政府提出的诉讼,但允许提供堕胎服务人士继续提出司法挑战。
这项法律规定不允许怀孕6周后堕胎,因强奸或乱伦受孕也不例外,是全美最严苛的堕胎法之一。美国最高法院驳回阻止得州“心跳法”的请求后,它在9月1日正式生效。
华府和提供堕胎服务人士要求最求法院在诉讼期间阻止得州实施禁令不果。白宫发言人普萨基(Jen Psaki)称,总统拜登(Joe Biden)对于法官决定维持法案生效一事非常关注。
代表提供堕胎服务人士的生育权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主席诺瑟普(Nancy Northup)称裁决让人震惊,“最高法院基本上是说,联邦法院不能阻止(得州政府)颁布这项公然剥夺宪法赋予得州人堕胎权利的赏金猎人计划。这间法院已放弃它确保各州不要违抗它决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