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代表分3级 中国与立陶宛关系降至最低的代办级|新闻教室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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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11月21日宣布,北京决定将与立陶宛的外交关系,从大使级降低至代办级。根据1961年签署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国家之间互派的外交代表分为大使、公使、代办3级,当中大使为最高级,代办则是最低的级别。
大使(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级的外交代表,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大使享有全面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以及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
公使(特命全权公使)与大使一样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所享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但公使所受的礼遇次于大使。
代办是最低级别的外交代表,为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代表。代办所受的礼遇低于大使和公使,但所享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中荷关系曾降至代办级
中国1981年曾将与荷兰的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原因是荷兰批准国内企业为台湾建造两艘潜艇。荷兰1984年决定不向台湾出售武器后,中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