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城25周年】欧盟具国家影子 议会央行样样齐

撰文: 陈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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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前首相戴卓尔夫人于1988年,曾指责欧洲共同体是一个超级国家,在布鲁塞尔支配各国,当时引来多人批评。可是经《马城条约》签订后,欧盟成立,而它确实以一个超国家组织的身分,推进了欧洲融合的进程,拥有了自己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以下是欧盟内重要组织的简介。

欧洲理事会标志。(网上图片)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

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欧洲理事会及欧盟委员会的主席组成,主要职责是统合出欧盟未来的方向,及为欧盟的外交及安全政策定调。

欧洲理事会虽然并非欧盟最高的决策机构,不能主动为欧盟立法,但它仍对欧盟未来的走向有着重要影响力,始终欧盟仍不是一个国家实体,它仍要努力寻求成员国的共识。

每6个月两次的欧盟峰会,其实即是欧洲委员会的会议。现任主席为图斯克(Donald Tusk)。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最高的决策机构,是欧盟的行政机关,相当于一个国家的政府。它同时亦是欧盟内唯一一个能提出立法的机关,在推动欧洲融合的进程上,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的组成犹如一个内阁政府,除了主席的所属国外,另外27个国家均会派出一人担当委员会成员。主席一职则由欧洲理事会提名,然后由欧洲议会选出。

目前欧盟委员会的主席,是来自卢森堡的容克(Jean-Claude Juncker)。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

欧洲议会是欧盟的立法机关,议员均由直选产生,是欧盟内唯一一个由民主程序产生的机构。

它的角色最主要的责任包括审核欧盟预算,及监察欧洲委员会。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法案,亦要经由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共同同意才可生效,因此有人就会称欧洲议会为欧盟的下议院,而欧洲理事会各成员则变成欧盟的上议院。

目前欧洲议会主席为意大利籍的塔加尼(Antonio Tajani)。

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欧盟法院代表了欧盟的司法系统,它包括了三种法院,它们分别为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专门法庭(Specialised Court)及欧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3个法院当中以欧洲法院的影响力最巨大,它是欧盟的最高法院,能解释欧盟各个条约,所有判决都会应用于成员国的法律,换言之每个成员国的司法系统其实都在欧盟法院的体系之下。

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订欧元区的金融及货币政策,并管理欧元区各经济体的外汇储备,是欧元区的中央银行。它的成立与《马城条约》有直接关系,因为条约订明欧洲央行会于1998年的7月1日成立。

欧洲央行与其他欧盟主要机构不同,它有其独立性,能自行制定各种金融及货币政策。它同是亦是唯一一个,能在欧盟内发行欧元的机构。现任行长为意大利籍的德拉吉(Mario Drag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