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变三权合作? 美国最高法院恐成特朗普“扯线公仔”
三权分立是美国立国之本,但在特朗普上台后,禁止部分穆斯林国家民众入境,更怒炒拒绝为行政命令辩护的代理司法部长。如今亦为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做最后准备,若提名最终获通过,特朗普将手握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相互监督功能或失效,三权合作恐成美国政治新常态。
美国建国之初,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就成为美国核心价值。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论》(Federalist)提到:“把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权置于一身,无论是一个人、几个人还是多个人,无论是世袭、自己任命或选举的,我们也可公正地称之为暴政”。
高度政治化的法官任命程序
作为美国司法制度的守护者,最高法院大法官至关重要。不过美国并非遵从英国等普通法国家惯例,由一个独立司法委员会负责大法官提名人选。反而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听证和表决后,交由参议院全体议员表决。提名人需得到参议院过半数(至少51票同意)方可确认。
自大法官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去年初去世后,奥巴马提名巡回法院首席法官加兰(Merrick Garland)继任。但控制参众两院的共和党人“拉布”不为加兰召开听证会,也不进行表决程序,变相搁置加兰的任命,也让特朗普有机会集三权于一身。
港大法律系教授陈文敏表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提名过程体现出三权分立原则,但任命过程被政治干涉,影响司法独立。他解释指,美国国会听证会要求被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就特定议题表态,例如堕胎等。亦会“查三代”,问及祖上几代情况。陈文敏表示,听证会筛选法官,令其无法不偏不倚审理案件:“美国最高法院未审,已经可以知道大概结果”。
特朗普恐为美国未来数十年法制定调
由于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有研究指出,法官提名经常是与总统的政治取态一致。学者Epstein Lee及Segal Jefferg A. 在《Advice and Consent: The Politics of Appointing Federal Judges》一书指出,虽然有例外,但多数情况下总统理念与其任命法官基本相同。正如属自由派的克林顿任命的两名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Ginsburg)和布雷耶(Stephen Breyer)在六成裁决中采纳了自由派取态。正因美国总统对所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有重要影响,最高法院法官金斯伯格毫不避忌,指特朗普担任总统将不利美国:“如果特朗普担任总统(已当选),我无法想像这个地方、这个国家将变成什么样。对这个国家而言,可能是4年时间。对最高法院来说,将是……我甚至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
金斯伯格的担忧源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终身任期制和高龄化。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一经任命后,除非离世、自愿退休、遭弹劾或被参议院定罪,否则属终身任期。目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平均年龄约70岁。当中在任23年的金斯伯格今年已经83岁,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和布雷耶分别是80岁和78岁。这意味到,特朗普有机会提名多达3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或是令法官判决取向更一面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