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中禁去厕所 被迫用水桶小便 加州女生获判赔偿970万

撰文: 陈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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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一名高中老师禁止一名女学生在上课期间上厕所,迫使女生在课室隔壁的储物房内用一个水桶小便。女生声言事件令她饱受心理创伤,更曾自杀未遂。法院裁定校区须承担责任,向女生赔偿125万美元(约970万港元)。

事发于2012年2月,根据诉讼资料,原告当年14岁,在圣迭戈联合校区(San Dieg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Patrick Henry High School就读。她在上一节长25分钟的辅导课期间,向一名同学称自己人有三急,但担心老师不会批准她上厕所。她向教师沃尔夫(Gonja Wolf)提出要求后,对方果然拒绝,并且“在几名男同学面前”对她说,若真的有需要,可到课室隔壁小储物室内,用一个水桶小便,然后把尿液带回课室,倒进水槽冲走。

女生别无他选,只能跟随老师指示解手。起诉书称她试图阻止这件令人蒙羞的事件外传,但未能成功,流言蜚语随之而来,使她受精神折磨。她因这次事件而两次转校,传媒到学校与其家中追访,令她再受惊吓,一度企图自杀,如今仍要接受心理治疗。

女生最初要求联合校区赔偿2.5万美元以弥补精神损失,但遭拒绝。双方缠讼多年,圣迭戈地区法院周三(25日)裁定校区必须承担责任,向这名现年19岁的女生赔偿125万美元损失及支付4.1万美元医疗费用。女生的律师满意裁决,称这类事情“绝不应该发生在一名刚进入高中的14岁女孩身上”。

校区律师:老师好心做坏事

校区对裁决表示失望,会考虑上诉。出事辅导课当年对那所学校来说是新事物,原意是为学生提供加强相互联系的机会。辩方律师称,涉事教师沃尔夫并非蓄意羞辱学生,而是对校规的理解过于死板。据称,学校发出指引,指出若短短25分钟的上课时间内经常有学生上厕所,会破坏辅导课的意义,要求教师按“常识”处理学生的要求,沃尔夫“从严”理解这项指引,碰巧又在事发前不久买了一个水桶,以便让学生遭遇安全事被困在课室时有地方如厕,沃尔夫自己也曾在加班时用这个水桶小便。

(华盛顿邮报/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