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违宪的政党须否禁绝?德国宪法法院:不成气候者不必取缔
撰文: 陈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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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即使移民德国多年,但因为种族上不是德国人,所以永远都不属于这个国家。”德国的国家民主党(NPD)就是如斯排外,走新纳粹路线,甚至招来了上议院的不满,要求法院取缔。
不过,德国宪法法院的裁决或许令人意外:不必取缔,因为NPD不成气候。
老牌政党NPD早于1964年成立,向来走排外、右翼路线,以前也曾经被指违宪。在成立初期,NPD也曾经赢得地方议席,但近年已如明日黄花。在全国层面,上次大选的得票率仅1.3%,无缘挤身国会;在地方层面,右翼选民多数投给另类选择党(AfD),NPD一个议席也没有。唯一算是有点“成就”,是他们在NPD占了一席位。
但虽如此,有见他们的主张排外、有违宪之嫌,德国上议院还是入禀宪法法院,要求裁定NPD宪违,予以取缔。上议院认为即使NPD没有议席,但在社会上都有影响力。根据德国的宪法《基本法》第21条,一个政党如果“试图损害或废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宪法法院就应裁定它属于违宪。
没有实质迹象显示,NPD能够实现它那违宪的目标……不论在国会或国会以外的民主政治途径,NPD看来都完全不可能实现其目标。
不难想像,有不少人对裁决表示质疑。丰克(Hajo Funke)是柏林自由大学的政治教授,他说:“宪法法院所诉诸的裁决准则,其实也可以得到另一种结论……尤其是当你留意在社会上,NPD核心成员日常的暴力行为。”世界犹太人大会(WJC)亦表示失望,强调德国要致力打击新纳粹运动。
(德国之声/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