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纳入澳大利亚“避风港”政策 不再仅限持香港特区护照人士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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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媒SBS中文台8月5日称,澳大利亚内政部向它证实,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即BN(O))的港人,其毕业生签证和临时工作签证延长至5年。这是意味着,为港人而设的“避风港”政策,也涵盖持有BNO人士,不再仅限于持香港特区护照者。

澳大利亚近期已有扩大接纳BNO的安排。澳媒7月30日报道,澳大利亚移民局长霍克(Alex Hawke)已决定让香港人在申请澳大利亚临时或永久技术移民签证时,将可获得在轮候个案中以“最高优先次序”审批,包括香港特区护照和BNO持有人。

发言人近日再向SBS中文证实,2020年为港人而设的“避风港”政策,适用人士由特区护照持有人扩大至BN(O)持有人。

发言人称,2020年7月9日已持有临时技术签证(类别482及457)或毕业生签证(类别485)的BN(O)持有人,签证自动延长5年,至2025年7月8日。此后获批上述签证者同样可居留澳大利亚5年,而在签证到期前,他们也有申请永久居留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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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即BN(O))。(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规例修订 追加接纳BNO

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后,澳大利亚7月9日宣布“避风港”政策,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的毕业生和临时工作签证延长至5年,之后有申请永久居留的途径。当时内政部向SBS称,它不适用于只持有BNO的港人。

内政部8月24日以书面回复SBS中文时称,以是否持有特区护照、决定此人是否获批延长签证,为“直接、客观的方法”。但当SBS中文向内政部问及为何有此转变,部门本周回复SBS中文时称,这是“对《1994年移民规例》作必要的修订”。

SBS中文记者翻查内政部提及的《1994年移民规例》时发现,澳大利亚政府2020年7月宣布避风港政策时,规例中并未对“香港护照”进行定义,但2020年8月20日相关规例的修订中,列明“香港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立法文件中未有交代新增这项定义的原因。

按照内政部对规例已进行的“必要修订”,所有港人不论持有特区护照或BNO,只要符合条件,“避风港”政策也适用于他们。

图为4月19日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在悉尼向媒体发言。(AP)

5年后怎申请永久居留?

内政部发言人7月30日称,仍在制订人们在5年临时签证届满后寻求永久居留途径细节。内政部网站会公布进一步消息。

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及内政部官员2021年初称,港人在5年临时签证届满后,可申请一款“现有的技术类别永久签证”,毋须符合其他人的申请条件,仅需符合“经调整的资格条件”。惟当局尚未公布何谓“经调整的资格条件”,以及他指的是哪一类技术永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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