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完成RCEP国内批准程序

撰文: 孙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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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决定接受东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日本是继新加坡和中国之后,完成国内程序的第3个国家。

协定4月得到日本国会批准,至此完成了所需政令修改等手续。日本将向东盟(ASEAN)秘书处发送同意书。

2020年11月,15个RCEP成员国正式签署该协定。RCEP在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获批准后,即可在这些批准的国家之间相互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