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英国新指引准配偶子女分开申请 获签证后新结交伴侣可留英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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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4月9日公布英国国民(海外)(BNO)签证的新指引,更新有关家庭一并申请的内容,以及申请人留英公共福利和警局注册的细节。根据新指引,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持有人的配偶或伴侣和未满18岁的受养子女于特定情况可以分开申请签证。
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持有人和相关家庭成员虽然可以分开赴英,一般需要一同申请签证。主申请人申请后48小时内,家庭成员需要以主申请人的申请号码申请。
新指引列出例外的情况。例如申请人以英国国民(海外)签证留英期间所生的子女将获与父母同等资格。此外,如果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持有人获发签证后,认识新伴侣,只要新伴侣符合受养伴侣要求,就可以前往英国。如果父母其中一人想先到英国安顿,另外一人再携同子女赴英,也可以分开申请。
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持有人和家庭成员留英期间不获公共福利,但新指引列明,如果获发签证者处于赤贫(destitute)状况,或者面临赤贫的风险,他们可以申请放宽规定,获取公共福利。
指引也更新警局注册的条件。原本持香港特区护照者,即使他们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必须到警局注册。新指引则列明,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持有人不需要到警局注册,包括同时持有特区护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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