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政府采购欧盟进口医疗器械采取措施

撰文: 王海
出版:更新:

中国财政部7月6日宣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从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限制措施,采购金额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约4930万港元)的医疗器械,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参与。对于参与竞标的非欧盟企业,它们假如提供医疗器械使用欧盟制造的零件,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措施即日起实施。

欧盟6月20日宣布,禁止中国企业获得价值500万欧元(约4623万港元)的欧洲政府医疗设备订单,以反制北京对欧洲企业实施相关市场的限制准入。

2024年9月1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欧盟总部会见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中国商务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7月6日回应时表示,欧盟委员会自6月20日出台措施,限制中国企业及产品参与医疗器械公共采购,持续对中国企业设置贸易壁垒,中方多次表示愿意与欧方透过对话磋商与双边政府采购安排等方式,妥处分歧。

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欧峰会期间,欧盟旗帜和中国国旗并非排展示。(Reuters)

令人遗憾的是,欧方不顾中国释出的善意与诚意,仍一意孤行采取限制措施,构筑新的保护主义壁垒,因此中方不得不采取对等限制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方措施只针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华欧资企业生产产品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