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考虑规定申请政府援助男性须绝育 被批侵犯人权
撰文: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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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社会事务部正在考虑落实一项有争议的建议,即要求申请政府援助和奖学金的男性必须进行绝育手术。
印尼《罗盘报》和《雅加达邮报》报道,社会事务部长赛夫拉(Saifullah Yusuf)周三(4月30日)说:“将计划生育纳入政府援助计划是个好主意,但我们需要时间详细研究这个建议。发放政府援助有一套既定程序,我们不能随意更改。”
西爪哇省省长德迪(Dedi Mulyadi)最近向赛夫拉提出这项建议。德迪说,许多贫困家庭无法抚养孩子,却又生下许多小孩。“如果家长无法为孩子提供体面的生活,就应该停止生育更多小孩。”
德迪认为,输精管结扎术是贫困家庭理想的避孕方式,因为“男性也应该承担生育责任”,而女性有时会忘记服用避孕药。印尼国家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阿都哈利斯批评这是歧视性提议,可能侵犯人权。
阿都哈利斯周四(5月1日)接受时代网(Tempo)访问时说:“要求进行输精管结扎术才能获得政府援助,这对贫困家庭来说负担过重。如果政府强制执行这项政策,可能构成侵犯人权。进行输精管结扎术应该是自愿的。”
印尼回教学者理事会(MUI)周四发声明称,回教教规禁止以永久绝育为目的的输精管结扎术。只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例如患有特殊疾病,回教徒才可以进行输精管结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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