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张美兰诈骗案 部份账款追回后刑期改 死刑判决不变

撰文: 庄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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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首富张美兰(Truong My Lan)涉及超过120亿美元诈骗案件,其中去年4月因贪污罪判死刑,去年10月再因金融诈骗、洗黑钱等罪名判处无期徒刑,路透社周一(4月21日)报道,因部份资金追回,部份罪名由无期减至30年有期徒刑,但不影响4月判决的死刑裁定。

张美兰4月被越南法院裁定违反金融机构贷款规定罪、贪污罪及行贿罪成,分别判处入狱20年及死刑,三罪并罚为死刑。当地传媒曾在6月报道,她愿意拿出遭扣押的资产偿还,争取上诉不判死。

在12月的判决中,胡志明市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指出张美兰没有减刑理由,因此维持原判。不过若她可以归还4分3的所盗用公款,或可减刑为终身监禁。

越南女首富案:张美兰2024年4月11日出庭画面(影片截图)

法院也在10月17日裁定她诈骗财产、洗黑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全部罪成,分别判处8和12年刑期,以及无期徒刑。

她被控向国内外非法转移45亿美元,洗钱445万亿越南盾(约1,335亿港元),其公司则被控透过向投资者发行债券非法筹集超过30万亿越南盾(约90亿港元)。

路透社周一引述越南媒体称,因部份账款追回,该案件判决由无期减为3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