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处使馆是个人选择还是被禁锢?从法律观点看阿桑奇裁决
阿桑奇藏居使馆,是遭受非法禁锢还是逃避司法?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WGAD)判定是非法拘禁,但有学者评论却认为他逃避司法制度。到底如何定分界?
WGAD过去曾裁定多宗拘留属于不合理,包括缅甸软禁昂山素季、埃及囚禁前总统穆尔西、中国失明维权者陈光诚案等,今次再添一案例,判定阿桑奇遭受“任意拘留”,并促请英国和瑞典不要再剥夺他的人身自由。
WGAD五人法律专家小组,由韩国延世大学法律教授洪晟弼领导,成员包括来自澳大利亚、墨西哥、贝宁和乌克兰4名法律学者。WGAD声明指出,阿桑奇2010年被拘留在伦敦旺兹沃思监狱,后来被警方软禁在家中,到2012年起被迫留在厄瓜多尔使馆至今,人身自由遭到剥夺。瑞典警方一直没有积极调查阿桑奇涉及的案件,同样令他长期失去自由,因此裁定阿桑奇指控成立,英国和瑞典的做法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何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条所有人都应享有“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还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6条规定。
由性侵案到政治庇护
阿桑奇在2010年被指涉嫌在瑞典强奸一名女子,接受警方问话时他否认指控,后来到了英国。瑞典警方要求英国引渡他回去协助调查;阿桑奇没有就范,但在地区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败诉,2012年5月被裁定要引渡到瑞典。同年6月,他走进厄瓜多尔驻英国使馆申请政治庇护。
逃避司法制度还是遭受非法拘禁?
了解来龙去脉后,就不难了解两种对立看法。先看阿桑奇一方的说法。
他有自由离开。(He is free to leave.)
戴大为的说法,明显对英国和美国的司法公正充满信心。不过从裁决结果来看,联合国法律专家小组显然选择接纳了阿桑奇一方的观点。虽然正如戴大为所说,阿桑奇的案件,与身为军人的曼宁泄密一案,以至被迫流亡俄国的中情局前雇员斯诺登泄密案,性质上确有分别,但就像斯诺登一样,阿桑奇及其支持者显然怀疑,一旦被引渡到美国就泄密案受审,是否真的能获得公道审讯。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