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中国实施《海警法》 日本称不排除在钓鱼岛使用武器

撰文: 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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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2月17日表示,鉴于中国实施《海警法》,日方亦不排除在国际法容许的范围内,在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周边领海使用武器。

图为2012年9月,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与附近海域的岛屿。(Reuters)

奥岛高弘在17日表明,“(日方会)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遵循法律原则,不排除使用武器。”

中国《海警法》规定,若中国主权受到外国政府或个人等侵犯,海警可使用武器。

日本防卫省同日公布,统合幕僚长山崎幸二与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米利(Mark Milley)举行视像会议,双方就中国《海警法》交换意见,确认反对任何单方面企图改变东海及南海现状的立场。